根据《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》(云政教督办〔2018〕35号)规定,在学校自评、县级复评的基础上,昭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昭阳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申报昭通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。经研究,拟认定昭阳区第一中学、昭阳区凤凰中学、昭阳区第一小学、昭阳区第五小学、昭阳区第八小学、盐津县盐井小学、盐津县黄葛槽小学、盐津县盐井镇中心完小、巧家县白鹤滩中学为昭通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,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7天,从2023年1月11日至17日止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拟认定学校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。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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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23年1月11日